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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黑水镇的浮尸
    海登·拉塞尔有些忧虑地站在酒馆大门旁,盯著那条平时用来餵牲口的石制水槽。
    这个邪门的时代,什么罪恶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作为西部荒凉小镇的治安官,他也曾经见过其中一些。
    上帝作证,他甚至都见过活生生的吸血鬼。
    在安巴里诺志愿军第5军团服役时,海登所在的小队躲过了印第安人的箭雨。
    却在诡绿的丛林中,被一个全身流淌著脓液的苍白女人,像屠宰牲口般一个个虐杀。
    正因为这段经歷,他退役回到家乡后,被推举成为镇上的治安官。
    毕竟,在这鬼地方,遇到劫匪几乎和遇到幽灵的机率一样大!
    可是这玩意……著实是有些邪门的过分了。
    黑水镇,烂牙酒馆门外的水槽中,此刻正泡著一具膨胀发白的尸体。
    尸体张大了嘴,嘴中伸出七八只细长的胳膊。
    像是有许多人挣扎著,想要从这倒霉鬼的嘴里爬出来,最终都卡在他肿胀的喉中。
    “长官,死的是约翰森·维森。”满脸雀斑的小伙子骑著马,挤开围观的人群。
    “维森?那个行商家族?”海登没有回头,还在仔细观察著石槽里的可怖玩意。
    “是的,他是老维森的小儿子,在陆军服役,前天才回来。”雀斑小子从马背上跃下,凑到海登旁边。
    他的嘴里也喋喋不休,一副著急表现的样子:“据说是在第二骑兵团担任军需官,我小时候还见过他!”
    海登这才注意到畸变的尸体上裹著的是他熟悉的陆军制服。
    “军官?可怜的傢伙,光明的前途就这样完了。”海登摇摇头“他结婚了吗?”
    说到这个话题,年轻的雀斑小伙眼中闪过一丝神采:“已经订婚了,是杂货商的女儿海莲娜,有名的红髮美人!”
    “海莲娜一直在北方上学,我听人说,她已经毕业了,前几天刚发电报说要回来,船今晚就能到。”
    “那艘船,叫……叫鳶尾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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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见了!朋友们!”
    姜邦德站在破旧的码头上,脚下木板嘎吱作响。
    鳶尾花號上的烟囱冒著滚滚黑烟,迫不及待地驶向远方。
    胖乎乎的约瑟夫船长和其他昨天晚上在底舱的水手,在甲板上站成一排,也遥遥挥手告別。
    每个人的嘴唇都被细线紧紧缝住。
    “记住!明天晚上这个时候才能拆线!”
    姜邦德高声嘱咐,像是负责任的医生。
    “这样,就能多少治疗一点你们不尊重其他族裔的毛病。”
    “毕竟,主说,我们都是兄弟姐妹!”
    天色已经擦黑,最后一抹橘红色马上要被漆黑的圣路易斯河吞没。
    蒸汽渡轮的形状逐渐消失在天边。
    而姜邦德似乎看到,甲板上的新朋友们似乎也因为不舍,人人眼中都含著泪光。
    “友谊啊!”姜邦德抹了一下眼角“总是这么让人动容。”
    其他乘客听见这话,联想起昨天一整天,船长室都没有停下的哀嚎,纷纷低下头加快脚步。
    没人敢抬头看一眼,这位站在码头船坞边神秘可怕的瘦高黄种人。
    他们要么闷声直接离去,要么拽著一头雾水的接船亲友匆匆离去。
    短短几分钟,黑水镇港口就空空荡荡。
    只剩几个维持秩序的港务员面面相覷。
    “劳驾,您知道猪头人诊所吗?”
    姜邦德选择了一个年长的港务员,彬彬有礼地问道。
    港务员倒是很和气:“在镇子南,老约克家的农场边。”
    “从码头还要挺远才到镇上,天快黑了,你可以雇一辆马车,码头外就有。”
    姜邦德礼貌点点头,拎起脚边的行李箱,整理一下被晚风吹歪的皮革牛仔帽,迈步走向码头外。
    所谓的猪头人诊所,就是平克顿侦探社在黑水镇的安全屋。
    猎杀窃皮怪是原主『实习』生涯的最终考核任务。
    带回窃皮怪的灵性灰烬,他就算是正式成为了一名神憎鬼厌,同时也拥有无数特权的平克顿侦探。
    姜邦德想要真正的进入超凡世界,自然就要完成这项任务。
    “去猪头人药剂店。”姜邦德微笑著从腰间的口袋掏出几枚美分硬幣。
    硬幣上的飞鹰图案熠熠生辉。
    “好嘞!尊敬的阁下!”牙齿不全的佝僂老头忙不迭接过钱。
    姜邦德先把行李甩上去,稍一用力,自己也攀上了马车。
    “呦呵!驾!”
    佝僂老头拿了钱,精神头十足的挽著韁绳。
    健壮的挽马缓缓前进,踩著泥泞的土路,將码头甩在身后。
    而姜邦德没看到的是,在他身后的贵格湾码头上。
    当最后一名乘客离开码头后,刚刚还与他友好交流的年长港务员,突然颤抖著跪倒在地。
    他的额头青筋紧绷,双手拼命薅著花白的头髮。
    “嗬……嗬……呕!”
    港务员的嘴张大到不自然的程度,嘴角撕裂,鲜血直流,他不断痛苦干呕。
    一只细长苍白的手从他喉咙中伸出。
    然后第三只、第四只、第五只……
    码头上,十几个港务员全都瘫倒在地,蠕动著哀嚎。
    一只只苍白的胳膊从他们嘴中挣扎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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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亮已经升起,冷冷的辉光笼罩著荒凉的西部旷野。
    姜邦德从怀中掏出一根项炼,啪一声打开了心形照片盒子。
    借著月色,他仔细打量著照片中那神采飞扬的青年军官。
    在黑水镇他还有另一件事要做。
    虽说窃皮怪每分每秒都在杀人,可毕竟是他將这东西引到船上,这才导致了红髮女郎的死。
    姜邦德希望,至少把她的遗物送还给还在等她的家人。
    “很抱歉,约翰森。”他合上掛坠,喃喃低语。
    这是活下去的代价,或许以后还会付出更多这样的代价。
    他要適应,然后在这个混帐世界活得更久。
    隨著夜深,旷野变得更加漆黑,前路难以看清,挽马深一脚浅一脚在泥水中跋涉。
    佝僂老头没有点起掛在车辕上的油灯,反而从脚边拿起一根蜡烛。
    “烛火在上,照亮前路,余温笼罩迷失的心智。”
    老头咧开缺牙的嘴,嘟嘟囔囔念叨著。
    他从兜里掏出一根火柴,在背带裤上噗一下划著名,將洁白的蜡烛点亮。
    看似普通的蜡烛,瞬间爆发耀眼光辉。
    马车上的姜邦德猝不及防,一时被晃了眼,他下意识右手按在枪套中左轮枪柄上。
    佝僂老头似乎这才想起还有姜邦德,带著些许歉意说道:“您不对圣烛过敏吧?咱天天晚上在野外跑,点著亮心里踏实点!”
    烛光已经逐渐平息,但亮度依旧和火把差不多。
    姜邦德揉揉眼睛,摇头说:“没事,你是烛光教派的信徒?”
    这个超自然生物横行的时代,即使是天主教也庇护不过来所有愿意付出信仰的羔羊。
    梵蒂冈的圣辉顶多笼罩美利坚的所有大型城市。
    而在圣光难以触及的穷乡僻壤,各种密教油然而生,收割信仰与財富。
    它们大多数都是装神弄鬼的乡土戏法大聚会。
    但也有一些,依託於某些超自然物品、野心勃勃的巫师甚至是未知的神明或恶魔,在文明世界的边界蓬勃生长。
    烛火教派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几乎每个西部城镇,都有它们点著烛光的信徒,
    “啥信不信的,就是图个安心,咱也交不起教堂的赎罪金,只能靠圣烛庇佑!”老车夫一口浓痰吐在地上“之前也总在码头接人的老彼得不信这些,非说什么都不如他的猎枪有用。”
    “最后多惨!光著身子死在前边的乌鸦台地上,內臟都被掏空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乾的!”
    正在老车夫喋喋不休时,他手中的洁白蜡烛突然砰的一声炸开一团光焰。
    还没等老车夫反应过来,烛光又是一阵猛烈摇晃,最终飘起一缕黑烟。
    烛火熄灭了。
    “这……这是怎么了!”老车夫手足无措。
    轰!
    马车后方传来巨大的爆炸声,烟尘遥遥飘起,大地一阵颤动。
    “那……那是码头!码头爆炸了!”熟悉地形的老车夫惊恐大喊。
    同时,姜邦德腰间也泛起一阵光辉,是別在皮革枪套上那枚平克顿徽章。
    徽章上的眼睛標誌变得通红,如同一块烧红的烙铁。
    姜邦德面色变得阴沉,他猛地拔出腰间左轮。
    “不要停下!去黑水镇!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