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异常追捕 作者:佚名
第45章 第一只怪物
伊森在等著上菜的时间里一直无聊的想东想西,现在还是21世纪初,智慧型手机就別想了,他手上用的还是標配的黑莓手机,在这么小的屏幕上上网看新闻什么的太折磨人了,他寧愿发呆……
刚才还在考虑要不要联繫便宜老爹,很快就被他拋在脑后了。
现在的他还不是时候,毕竟算是老爹,对儿子哪怕很久没见,依然能看出很多东西,伊森主动联繫万一再被问出点什么,就麻烦了。
“先生。”服务员的声音惊醒了伊森,他露出笑容道谢,拿起刀叉开工。
小餐厅就別指望跟那些知名餐厅一样按照顺序上菜了,伊森也不在意,先填饱肚子再说。
“咚”一声不大的碰撞声传来,伊森扭头看了一眼窗外,看起来是追尾了,前车副驾驶下来一个脸上有纹身的傢伙,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脾气暴躁的拍在后车引擎盖上,嘴里说著什么,比划著名让后车司机下车。
伊森微微摇了摇头准备继续吃晚餐,突然定住了,眼睛紧紧盯著那个有纹身的傢伙。
他的脑袋变化了,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黑人光头,现在变的油光水滑,顏色依然是黑色的脑袋,从耳朵到脖子的位置向外微微扩了一下,形成了一个看起来非常夸张的眼镜蛇头造型。
不过这种变化仅仅持续了一两秒就消失了,后车司机看起来被嚇到了,微微举著双手打开门,颤颤巍巍的上身向后倾斜著下了车。
“holyshxt!”
伊森立刻转头看向自己的餐盘,插起一块牛肉就扔进嘴里。
怪物隱藏在人类社会,他终於有这种体会了,没想到只是回来第一天就发现了一个,再加上之前见过的puma,难道怪物的数量这么多么?这肉眼所及的人里占比有点高啊。
伊森微微偏了点头,外面的交通已经堵塞了,显然他们刚才的交涉多少有点问题,不过很快警笛声就从远处传来,看来刚好有警察在附近了,应该能儘快恢復交通吧。
雾谷区这里警力还是很充足的,至少在伊森的印象里是这样的,白天晚上警笛声是经常能听到的,尤其是晚上,警灯闪烁有时候他都能在七楼看到……
伊森並不清楚怪物是怎么发现格林的,不管是巫师纳撒尼尔,还是那个puma,他们似乎在第一眼看到自己的时候就认出来自己的身份了,显然是自己有什么特徵被他们盯上了,但是之前一时性急忘了问纳撒尼尔了,亏大了。
他现在可是伤员,出来吃个饭也没有带枪,这要是被发现了那就麻烦大了,所以他才会小心翼翼的斜眼看著外面,儘量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伊森只是一个普通的白人,在华盛顿dc这样的城市一点都不起眼,除非有人刻意盯著,否则一般是不会看到伊森现在的注意力都在窗外,只是机械式的咀嚼嘴里的牛肉。
巫师的脸乾瘪,puma的脸毛茸茸像动物,外面的黑人看起来像是一条蛇,也就是说不同的怪物形象不同,那么理论上他们也应该是各有特色的,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和自然界的动物习性一样……
格林的数量太少了,纳撒尼尔都说伊森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格林,他生活在美国的时间比伊森多的多,见过的人肯定也多,这样的结果只能说明格林现在是稀缺物种,伊森想要找到同类学习打听都很困难了。
除非有类似同类互相吸引,会不自觉抱团之类的特性,否则伊森只能靠自己来寻找了。
警察很快赶来,引导他们离开主干道让出空间,他们的角度也偏了很多,伊森已经看不到人了,这才把注意力重新放在餐盘上。
这么囂张的黑人,显然跟附近常见的各种职业人群不太一样,这附近的人很多都是为华府服务的,不管是公务员还是外交人员,亦或者是学者学生,这种带有明显街头性格的黑人,还是把纹身纹到脸上的黑人,一般来说是不可能住在附近的。
伊森脑子里把华盛顿的地图大概过了一下,很快锁定了一个区域,华盛顿东南方向的阿纳科斯蒂亚……
华盛顿dc虽然是美国首都,但是治安数据其实非常离谱,差的离谱。
在主要大城市里,犯罪率排名接近前十了,更是比全国平均数据高出两三倍,可以说在全美最危险城市的排名里都有一定的位置了,主要的犯罪情况就集中在几个区,其中阿纳科斯蒂亚就是华盛顿dc犯罪率最高的区域。
以这个老黑这么囂张的外形来看,他十有八九应该就是来自阿纳科斯蒂亚或者附近街区,这样也好,伊森可不会没事往那边去,就算有怪物也跟自己无关。
一直到伊森吃完晚餐,外面那个老黑还没有离开,该死的,只是一个普通交通意外而已,报保险不就得了……
伊森翻了个白眼,又要了一杯果汁,就这么坐在这里消磨著时间,等他结帐出来的时候,街头已经恢復了正常。
“咻~”伊森小小吹了声口哨,转身朝著自己公寓方向走去,一直等到他回到公寓,都没有看到第二个怪物。
这也让他多少有些庆幸,下次出门一定要带枪,自己是正规联邦法警呢,有持枪权的,不用白不用。
(小科普:
联邦法警和联邦调查局探员一样,都属於联邦执法人员。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联邦法警在执行联邦法律规定的职责时,被授权在全美境內(包括所有州、领地和特区)携带武器。
2004年美国通过了《执法人员安全法案》,允许合格的现役和退休执法人员在全美任何地方携带隱藏武器,无论他们当时是否在执勤,也不受各州或地方关於隱蔽持枪法律的限制。
该法的初衷是確保执法人员在遇到突发暴力犯罪或恐怖袭击时,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履行保护公眾的职责,同时也考虑到执法人员本身可能面临的报復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