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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那鱉孙,是真能跑
    被她强取豪夺后,他真香了 作者:佚名
    第292章 那鱉孙,是真能跑
    一个是昨日傍晚在村口出现过的人,穿著打扮不像本地人,往婆子家的方向去了,后来不知去向。
    一个是今早在官道上骑马往南去的,走得急,像是赶路,又像是躲什么。
    还有一个……
    李成蹲在暗处,把那些人的模样、去向、可疑之处,一样一样记在心里。
    现在就看將军的回覆了。
    是继续跟,还是撤?
    他靠在墙根底下,摸了摸怀里的乾粮,等著。
    没过多久,赵大牛就来了。
    他把韩震的话原原本本说了一遍。李成听完,心里一阵高兴,可他做不得主。
    “成,我知道了。”李成站起身,“我回去跟周全说一声。”
    赵大牛点点头,又隱入夜色中。
    李成翻身上马,一夹马腹,往京郊的方向奔去。
    京郊那个村子,离猎场不算太远。
    骑马快些,半个多时辰就到了。
    村子不大,稀稀拉拉几十户人家,住的都是战场上退下来的伤残兵。李成在一户小院前勒住马,推门进去。
    周全正坐在炕沿上,对著油灯看什么。听见动静,抬起头。
    “回来了?”
    李成点点头,把赵大牛的话一五一十说了,又把怀里的银子递给周全。
    周全接过银子,放在一旁,沉默了片刻。
    他自然知道这是个好机会。
    周全开口,“咱们几个自然是愿意的,將军都说了是他闺女,那就是將军的后人。
    咱们效忠將军也好,效忠小姐也罢,总归不算分出去的。不会做让將军丟人的事。”
    李成点点头,等著下文。
    周全顿了顿,又道:“不过眼下,有更要紧的事。”
    他指了指那包银子。
    “小姐既然要关注那婆子,就一定是她有问题。现在人死了,不可能是自杀——定是他杀。”
    李成听著,神色也凝重起来。
    “小姐交代的第一件事,如果咱们连凶手都抓不著,往后还有什么脸跟著小姐?”
    周全站起身,从墙上取下一件旧袄子,一边往身上套,一边往外走。
    “我亲自去一趟。赵四和孙柱、王强还在那边盯著,得去看看。”
    “老大,你的腿能行吗?”
    周全早年是军中的文书,后来一只腿被马踩断过,虽然接好了,但使不了多少劲儿。
    “无妨。”
    李成应了一声,翻身上马,把手递给周全。
    周全抓住他的胳膊,借力一撑,坐到他身后。
    “走。”
    李成一夹马腹,马儿撒开蹄子,往夜色里奔去。
    李成今日传递过几处消息,那几个嫌疑人的情况,他记得清清楚楚。
    谁往东、谁往西、谁走得急、谁藏得深,都在他脑子里装著。
    周全骑在马上,一手揽著李成的腰,一边听他说,一边在脑子里过。
    “最远的那个,往南去了,天不亮就动身,走得最急。”
    “最近的还在村里猫著,看著不像要跑。”
    “还有两个半道拐了弯,一个往东,一个往西,方向都不一样。”
    周全听完,沉默了片刻。
    跑得最远的那个,不一定嫌疑最大,但人跑远了,再想追就难了。
    得先去把他找著,亲眼看看,才能知道有没有嫌疑。
    至於其他的……
    “往南走。”周全道,“先追那个跑得最远的。路上要是顺道,再去看那几处嫌疑大的。”
    李成点点头,一夹马腹,马儿跑得更快了些。
    两人一路往南。
    接下来这一路,周全按照距离的远近、嫌疑的大小,一个一个排查过去。
    第一个嫌疑大的,“不是他。”
    继续往南。
    第二个嫌疑大的,“也不是。”
    马蹄声继续往南。
    周全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越往后排查,周全心里越急。
    只剩最后一个了。
    那个跑得最快的,往南去的。
    盯他的是孙柱。
    孙柱腿受过箭伤,好了之后不能长时间著力,骑不了马。
    可他有別的本事——耳朵灵,记性好,盯人有一套。
    周全信孙柱不会把人跟丟。
    可孙柱今天肯定是吃了大苦的。
    两人顺著孙柱留下的记號一路追过去。天黑透了,路上没什么人,马蹄声在夜色里格外清晰。
    而此时,被周全担心著的孙柱,正靠在驛站外头的墙角下,啃著手里的乾粮。
    跟了一天了。
    那鱉孙,是真能跑。
    虽然坐的是马车,但一路上除了撒尿就没停过。
    这会儿,那小子总算停下来歇脚了。
    驛站不大,前后两进,前头是吃饭打尖的地方,后头是歇宿的客房。
    孙柱靠在驛站外墙根底下,啃著手里的乾粮,眼睛却一直盯著里头那张桌子。
    陆兴坐在那儿,面前摆著一大盘肉,一壶酒,正大口大口往嘴里塞。
    孙柱眯著眼,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穿的是粗布衣裳,袖口磨得发白,靴子上头打著补丁——一看就是常年干活的人,不是有钱的主儿。
    可这吃法……
    那盘肉得几十文,那壶酒也得十几文。一个穿打补丁靴子的人,一顿饭吃这么多?
    孙柱把最后一口乾粮塞进嘴里,慢慢嚼著。
    穿得破破烂烂,出手却这么大方——这人的花销和他的穿著对不上。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这人,发了横財了。
    孙柱眯著眼,又看了一眼那壶酒。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却说不上来。
    驛站里头,角落那张桌子边上,草儿面前摆著一碗素麵,半天没动几筷子。
    这人,还真没把小姐的话听进心里去。
    小姐让他去跑商,让他去赚钱。
    他倒好,嘴上应著,转头就自己跑了。连小姐定好的那个驛站都没去。
    若她真的听了小姐的话,提前去那个驛站等著,可就真的等不到他了。
    草儿从昨日夜里就一直在后头跟著。
    她会骑马,比陆兴快得多。
    她换了装束,扮成个半大小子,骑著马远远走在前头,每到一个驛站就停下来等,等陆兴的马车到了,她再往前赶,到下个驛站继续等。
    这样一路跟下来,陆兴竟丝毫未曾察觉。
    那壶酒是她换的。
    烈性酒,口感好,后劲足,还有一点点助眠的功效。
    陆兴一杯接一杯,喝得痛快,脸上已经泛起了红。
    草儿低下头,慢慢吃了一口面。
    快了。
    陆兴终於吃完了。
    他站起身,脚步有些晃,扶著桌子站稳,往楼梯那边走去。草儿放下筷子,不紧不慢地跟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