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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全家吃鸡
    开局59年,人在南锣鼓巷 作者:贪吃獾
    第69章 全家吃鸡
    “大锅,今晚没有肉肉吃。”小丫很失望的进来打小报告。
    陈锋哪里知道野猪肉的做法,还以为煮熟、加佐料,就可以直接吃。
    “为什么?”
    “泡!”
    小丫头说不清,只能说出个看到的。
    “用水泡。”
    什么意思?
    陈锋看著小丫头比划半天,愣是没明白。
    野猪肉泡著干嘛?
    “陈昊!”
    “来了,大哥。”
    “奶奶今晚不做野猪肉吗?”
    “嗯,奶奶说野猪肉不好吃,必须先泡几十次,到了明天还要用洗米水泡,然后才能烧著吃。”
    “这么麻烦的吗?”
    他印象中,那些小说不都是打死了野猪,直接剁了分猪肉,然后煮熟就吃吗?
    还要泡几十次?
    陈锋倒不在意这点肉,他要是肚子饿了,喝一点井水就饱了。
    还別说,井水味道非常好,比什么依云、圣培露、瓦尔斯好喝一万倍,而且不会生產人工化肥。
    不过小丫头、陈昊喜欢吃肉,哪怕他们天天喝著混杂太阳井水的水,其实不饿。
    可他们年纪小,对於吃饭,尤其是肉,抱著一种异常虔诚的態度。
    “看一眼”空间里面的那一只雄野鸡,心里说一声抱歉。
    翻过身,把早上带出去包起来,把扭断脖子的雄野鸡拿出来。
    “给奶奶拿去做了。”
    “大鸟!”小丫头脱口而出。
    陈昊眼睛都直了。
    一双眼睛看向背包,他怀疑里面还有好东西。
    每次当他以为大哥手里好吃的没了,总能出现更多好吃的。
    “愣著干嘛,赶紧送到厨房去,去晚了,娘又捨不得做了。”
    陈锋刚说完,陈昊立即拔腿就跑。
    陈锋看了看手里的野鸡。
    “他傻了吧!”
    “大锅,烤小鸟。”小丫头伸手抓著野鸡的漂亮尾羽。
    雄野鸡的尾羽很长,鲜鲜而又漂亮,是它们吸引雌性的最强武器。
    可惜这种漂亮的羽毛在小丫头眼里,纯粹是摆设。
    “好,走吧。”
    陈锋提著野鸡,小丫头抓著羽毛,一大一小离开厢房去厨房。
    “大哥,我帮你拿。”
    陈昊狗腿的跑过来,赶紧拿著野鸡。
    “小锋,野鸡就不做了,留到明天吃,今晚吃饭,加上白菜、土豆煮鸭蛋、刀鱼乾,足够我们吃顿好的了。”
    老太太看著野鸡,劝道:“有点好吃的,不要一下全吃了。”
    陈锋自然知道这个道理,问题是空间里有三家子的野鸡,照这个速度,不吃快点,他们跟不上野鸡家族扩张的速度啊!
    “奶奶,还是吃了吧,没了野鸡,还有绿头鸭呢。”
    “有道理。”
    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陈建国,正在处理野猪排骨,认真的点点头。
    “有道理个屁,你就知道吃吃吃!”老太太懟了儿子一句,转过头,对著大孙子笑道:“行吧,那就烧了半只鸡,剩余半只明天吃。”
    “奶奶高明!”
    陈锋竖起大拇指说道。
    “奶奶最好了!”陈昊也恭维道。
    小丫头学著两个哥哥,说道:“奶奶好。”
    “可惜没有胡椒粉、生薑和酱油做调料,不然醃製了,做成叫花鸡就更好了。”老太太有些遗憾道。
    最开始的叫花鸡,没有佐料,用荷叶裹上黄泥土包裹著烤熟就可以吃。
    但想要好吃,还是得用佐料。
    华夏的美食,大部分都需要特製的佐料搭配。
    不然空有口感,味道一般。
    “奶奶,会有的,我保证!”陈锋笑道。
    “小锋啊,打个商量唄,自行车借给我用。”陈建国討好道。
    “不行,我这几天要用,等过了几天再说。”
    陈锋打算明天藉口进山,去山里转一转,找一找蜜蜂窝、雌性野兔子以及金银花等药材。
    “对了,二叔,听说城东安置点有人送粮食,真的假的?”
    陈建国放下刀,把切好的排骨放在洗米盆里,儘可能让洗米水泡住所有骨头。
    “对,上面很重视这件事,已经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你要去吗?”老爷子问道。
    陈建国苦笑道:“我被点名了,作为专案组一员。”
    “可问题是现在一点线索都没有,军方动用了军犬,都没法找到一丝气息,所有的狗都像是快死了一样,进去就趴著。”
    老爷子眼睛微眯。
    “这不是一般人做的。”
    陈建国说道:“爹,你这不是废话,这种事一般人能做吗?”
    老爷子笑道:“小昊,把爷爷的棍子拿来。”
    “好的,爷爷!”
    陈昊立即兴奋地去老爷子房间拿长棍。
    陈建国连连摆手认错,说道:“爹,我错了,我嘴烂。”
    “上头的意思是要查,但如果实在没有线索,暂时搁置,等到找到线索继续查,总之,对於这种可能住在四九城的强人,最好还是登记在册比较稳妥。”
    “我们局长说,谁要是知道他们,要主动交好,千万不能得罪,这是人民的朋友。”
    陈锋撇嘴。
    政治最骯脏,政客最不可信!
    除非有一百个心眼,否则把你卖了都不知道。
    “行了,外面的事,別放在家里说。”老太太拍拍桌子说道。
    “有些事还是知道比较好。”老爷子开口道:“知道了大势,我们这些边角才能更好保护自己。”
    周清在炒白菜,先把上次没有用完的肥肉乾再在锅里炸一次,炸完最后一点油后,才开始炒菜。
    陈锋看得直摇头,这点油比將来的泡麵都少!
    因为临时要烧鸡,晚饭时间晚了大半个小时。
    烧鸡是鲁菜经典名菜,北方很多老人都懂得做,老太太没有齐全的配料,但花生油充足。
    不一会,厨房散发著浓浓肉香气。
    “好香!”
    一家人看著锅里的半只鸡、两条鸡腿胃口大开。
    与以前一样,一家子躲在厨房里面吃,关门关窗。
    两个鸡腿,陈锋一个,小丫头、陈昊两人一人一半。
    陈建军倒没有追问儿子为什么打到了野鸡,藏在包里不拿出来。
    他为人正直,但有些时候,真的不憨。
    “大锅,大鸟好吃。”
    小丫头肚皮不大,但吃得很慢,花了大半个小时,才吃完小半碗鸡蛋和鸡肉,然后彻底吃饱了。
    “莉莉,这叫做野鸡。”陈锋教导道。
    “野鸡。”小丫头跟著学。
    “对!”陈锋笑道。
    陈昊有一个坏习惯,对於好吃的,向来是先占,夹起来放在碗里存著,然后先吃盘里的菜,最后慢慢吃自己存肉。
    对於他这点,周清不知道责骂了多少回,总是改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