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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凭什么只夸他做的好?
    让你开美食店,你凌晨三点营业? 作者:佚名
    第291章 凭什么只夸他做的好?
    这股味道对他来说,简直再熟悉不过了。
    妻子在世的时候,每当自己从外地回到家,推开家门后,迎面而来的就是这股一模一样的香味。
    这股熟悉的红烧肉的味道,早已经刻入了他记忆的最深处。
    一时间,方世明感觉仿佛时间一下子回到了过去的时候,令他有些恍惚。
    “爸爸,这就是陆老板做的红烧肉的味道!”
    方媛也闻到了空气中的香味,眼睛亮晶晶的,语气里满是激动:“您看,是不是跟妈妈当年做的味道一模一样?”
    方世明回过神,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肩膀控制不住地微微发抖。
    “走!去厨房看看!”
    他语气有些激动,说完便快步朝著厨房那边走去。
    他的脚步有些急促,生怕走慢点,这股香味就会突然消失一样。
    方媛连忙跟上去,两人来到了厨房门口。
    厨房里的陆丰和程凡两人,都在灶台前忙碌著。
    他们面前各自燉著一锅红烧肉,浓郁的香气飘满了整个厨房。
    “爸爸,这味道香吧?”
    方媛在方世明身后站著,语气里带著几分骄傲:“我就说陆老板做的红烧肉味道肯定能让您大吃一惊,这下您相信了吧?这就是我给您准备的生日礼物。”
    方世明站在原地愣了很久,脑子里满是被这股香味勾起的回忆。
    过了好一会,他才从回忆当中回过神。
    他轻轻地拍了拍方媛的胳膊,声音里带著几分沙哑:“媛媛,你的心意爸爸收到了,爸爸很高兴。”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厨房里陆丰面前那锅正在燉煮的红烧肉上。
    方世明脑海里又浮现出妻子做红烧肉时的身影,又补充了一句:“这是我这辈子收到过的最珍贵的礼物,比任何东西都珍贵!”
    两人说话的声音钻入陆丰和程凡的耳朵里。
    陆丰对此表现的很是淡定,毕竟这种场面他也不是第一次见到。
    但程凡却有些不乐意了。
    “凭什么只夸他做的好?”
    他在心里有些不服气地嘀咕著。
    明明自己做的也是红烧肉,现在厨房里两锅红烧肉的味道纠缠在一起,根本就分不出是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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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这股香味,就不能是我做的那份吗?
    我可是国宴大厨齐云峰的徒弟!
    今天这顿红烧肉,程凡几乎拿出了前所未有的认真。
    无论是火候还是调味,他都做到了最完美的程度。
    他有信心,今天这份红烧肉,绝对是自己有史以来做的最完美的一次。
    即便是师父过来,尝过他今天做的这道红烧肉,恐怕都会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讚不绝口。
    程凡虽然平时比较狂妄,但今天来方媛家里做菜,他还是很上心的。
    一方面他这次过来,有额外的报酬可以拿。
    另一方面,他也看得出来,方世明在江城的有钱人的圈子里,地位还是挺高的。
    要是今天自己做的菜能让方世明夸一句做的好。
    以后江城的高档饭局,恐怕都得排著队请他过去。
    程凡的那些师兄师姐们,如今都已经在全国各地有了各自的名气。
    其中一个只不过比自己多学艺两年的师兄,现在魔都的米其林三星餐厅里掌勺。
    他作为国宴大厨齐云峰最年轻的徒弟,怎么也不能混的比师兄师姐们差。
    这次从京城来的时候,他就暗自下定决心。
    一定要在江城闯出自己的名气,从这个小城市开始一步一步提升在餐饮界的影响力。
    绝对不能辜负了国宴大厨徒弟的名號。
    程凡这么想著,不服气的眼神里又带上了几分认真。
    两份红烧肉已经在锅里燉煮了半个多小时。
    再过一会,就可以出锅了。
    等方媛一家尝过味道之后,到时候就知道他跟陆丰谁的厨艺更高,也算是有个结果了。
    他忍不住回头看了陆丰一眼。
    陆丰正慢悠悠地擦拭著刚才用过的碗,一举一动都无比淡定。
    从他的身上看不出一丝紧张的样子。
    “切!装什么淡定。”
    程凡的心里又有些不服气。
    陆丰这副无所谓的样子,看起来压根就没把自己刚才说的话当回事。
    或者说,陆丰他压根就没有跟自己比厨艺的想法。
    不多时,程凡的那份红烧肉已经製作完成。
    同一时间,陆丰也刚好关火。
    程凡的心里忍不住莫名地紧张了几分。
    接下来就该盛盘上桌,以味道一决胜负了!
    程凡率先將锅里的红烧肉盛出来。
    白瓷盘他早就已经准备好,是他特意从洪安饭店后厨带来的骨瓷盘。
    盘子胎质细腻,边缘还描著一圈金色的纹路,衬得盘心更加洁白。
    程凡先將一旁锅里烫熟的白菜叶捞出来,小心地铺在盘底。
    这是他师父教给他的秘诀。
    嫩白菜叶吸油不吸味,既能吸收红烧肉上淌下来的油星,又不会抢了红烧肉本身的香味。
    做好铺垫之后,程凡从锅里小心地盛出四块大小完全相同的肉块。
    每一块红烧肉都是方方正正的麻將块大小,边缘整整齐齐。
    他將四块肉小心翼翼地码在盘子正中央的白菜叶上。
    接著又从旁边拿起几根芦笋和胡萝卜,切成细丝后,摆放在红烧肉周围用作装饰。
    最后,他拿起勺子,舀了点锅里的酱汁,沿著肉块缓缓淋下去。
    酱汁顺著肉块往下流淌,在白菜叶上积成薄薄的一层汤汁。
    程凡往后退了一步,对著这盘红烧肉仔细端详了好几秒,又用镊子把芦笋和胡萝卜的角度仔细调整了一番。
    直到每一处的细节都挑不出任何毛病,这才鬆了一口气。
    这么一看,他这盘红烧肉整体的色彩搭配的很是精致。
    枣红色的红烧肉,用绿色的芦笋和橙色的胡萝卜点缀之后,显得格外高级。
    要是放在高档餐厅里去出售,这一份红烧肉即便是卖到上千块钱都不过分。
    光是这摆盘的功夫,程凡就跟师父学了好长时间。
    再反观另一边的陆丰,他对於摆盘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了。
    他只是隨便地拿出了一个盘子,用勺子將锅里的红烧肉舀出来,最后再淋上锅里的酱汁。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